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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津财预[2004]54号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印发《天津市连锁经营企业统一纳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条款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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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6 08:26:45
信息简介: 实行统一纳税的连锁企业总部,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时,还应分别按坐落在各区县连锁店实际发生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填报《天津市连锁经营企业分区县营业(销售)收入明细表》。实行远程电子申报纳税的连锁企业,应按上述规定报送电子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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