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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津地税征[2004]18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货物运输业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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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6 08:26:41
信息简介: 取消代开票纳税人资格认定和代开票纳税人申请代开票时需提供运输合同或有效证明的规定后,各分局要加强对代开票纳税人的管理,认真查验税务登记证(副本),对代开票纳税人开具货运发票异常的应当及时进行检查,防止发生虚开发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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