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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津地税地[2005]1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纳税困难减免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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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6 08:26:05
信息简介: 完全停产企业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主要用于解决下岗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等特殊困难的,可按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对按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仍无法解决下岗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等困难的,可按租金收入比例减免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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