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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津地税所[2008]10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2008年度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标准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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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6 08:19:32
信息简介: 各地税局要切实加强为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工作的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专项领导小组,将完税证明工作作为2008年度个人所得税工作的重要内容,抓早抓紧抓实,统筹安排完税证明签收、保管、发放、回执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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