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津地税所[2008]12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津地税所[2008]12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6 08:19:26
信息简介: 考虑到我市小型微利企业数量较多,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的工作量较大,企业在当年首次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由企业按照上年度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自行确认填报纳税申报表。对进行虚假申报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