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津国税际[2009]1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政府等在我国设立代表机构免税审批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津国税际[2009]1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政府等在我国设立代表机构免税审批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6 08:17:55
信息简介: 你局受理外国政府、国际组织、非营利机构、各民间团体等在我国设立的代表机构(以下简称代表机构)的免税申请后,应对照国税函〔2008〕945号文件要求,对代表机构的免税资格进行审核,并于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将有关资料上报市局审批。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