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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津财教[2010]46号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天津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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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6 08:15:26
信息简介: 对符合支持条件的文化企业通过银行贷款实施重点发展项目所实际发生的利息给予补贴,每个项目的贴息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年贴息率最高不超过当年国家规定的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补贴额最高不超过实际利息发生额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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