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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2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税务机关为个人代开发票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条款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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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6 08:13:30
信息简介: 扣缴义务人在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时,应以支付的个人收入,减除个人在税务机关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防洪工程维护费后的余额为所得额,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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