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津地税货劳[2013]3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滨海新区开展商业保理业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办法试点的通知[全文废止]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津地税货劳[2013]3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滨海新区开展商业保理业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办法试点的通知[全文废止]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6 08:13:08
信息简介: 本通知所称保理业务,是指销售商(债权人)将其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保理公司,由商业保理公司为其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等综合性商贸服务。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