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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津地税收[2013]55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税收票证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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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6 08:12:45
信息简介: 税收票证实行四级库房管理,即市局收入规划核算处库房为一级库房;基层税务机关计会科(规划核算科)库房为二级库房;基层税务所和从计会科(规划核算科)领取税收票证的代征、代售、代扣单位库房为三级库房;基层税务所税收票证使用人员和从基层税务所领取税收票证的代征、代售、代扣单位库房为四级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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