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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津财预[2014]25号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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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6 08:12:33 |
| 信息简介: | 市国税局直属分局征管的连锁经营邮政试点企业,缴纳的改征增值税及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按照《关于印发<天津市连锁经营企业统一纳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财预[2004]54号)规定,由市与区县按50:50比例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