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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 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公告2016年第16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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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6 08:06:59 |
| 信息简介: | 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申报2015年度本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期限为2016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用人单位2016年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的期限为2016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