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津政发[2017]1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市对区增值税定额返还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津政发[2017]1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市对区增值税定额返还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6 08:06:14
信息简介: 按照《国务院关于实行中央对地方增值税定额返还的通知》(国发[2016]71号)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落实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市对区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16年起调整市对各区增值税返还办法,改为以2015年为基数实行定额返还,对增值税增长或下降地区不再实行增量返还或扣减。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