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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7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取得通讯补贴收入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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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6 07:04:17 |
| 信息简介: | 以现金形式发放给个人的办公通讯补贴,或以报销方式支付给个人的办公通讯费用,费用扣除标准为每月不超过500元(含500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发放给个人的办公通讯补贴,费用扣除标准为我市财政、人力社保部门规定的发放标准,但每月最高不得超过500元(含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