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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津政发[2017]43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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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6 07:04:07
信息简介: 相关纳税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规定申领取水许可证。地下水取水许可实行属地管理,由取水口所在地的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地表水取水许可按市区两级分工由市区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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