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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2017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审核和缴纳期限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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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6 06:19:33
信息简介: 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2017年度本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时限为2018年5月1日至9月30日。请尚未申报审核的用人单位尽快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认定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逾期将被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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