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冀人社规[2018]10号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企业年金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冀人社规[2018]10号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企业年金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22:06:17
信息简介: 企业年金覆盖范围。符合36号令第二条规定的依法参加了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且无欠费,企业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通过集体协商可以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