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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冀人社字[2026]34号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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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22:02:15
信息简介: 补贴对象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补贴计入本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处于缴费期的,可采取一次性计入、逐年计入或按相应缴费档次代缴保费等方式落实。已达待遇领取条件的,补贴计入个人账户,按规定增发个人账户养老金,自补贴计入次月起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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