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津政办规[2021]7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试行)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津政办规[2021]7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试行)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21:55:13
信息简介: 将各类导致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行为都视为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主要包括买卖、交换、赠与、出资以及司法处置、资产处置、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或分立等形式涉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