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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冀税二字1988年第61号 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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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21:54:08
信息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和其他有关合同法规书立的合同,以及具有合同效力的凭证,凡属于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举的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均应缴纳印花税(以下简称贴花)。未列举的不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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