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冀税三字[1991]第25号 河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专利证书印花税代征办法的批复[全文废止]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冀税三字[1991]第25号 河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专利证书印花税代征办法的批复[全文废止]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21:53:58
信息简介: 现将国家税务局国税函发[1991]1405号文件《关于专利证书印花税代征办法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积极与当地的专利部门进行协商,委托其在核发各种专利证书时统一代征印花税。代办的具体事宜,可比照北京的作法及印花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