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冀税三字[1992]1号 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对“家庭财产长效还本保险证”是否贴花的批复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冀税三字[1992]1号 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对“家庭财产长效还本保险证”是否贴花的批复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21:53:58
信息简介: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家庭财产有效还本保险证”是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贴花。该项保险的保险储备金为计税依据,不能以投保金额或利息收入作为计税依据。在凭证书立时,双方按此计算贴花。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