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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冀地税发[1996]41号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问题的通知[条款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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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21:53:01
信息简介: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经有关部门批准转让时,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税务部门对转让方应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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