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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揭市地税发[2005]159号 揭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汽车、摩托车销售行业所得税政收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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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1 16:19:35
信息简介: 对实行查帐征收方式的法人企业统一对汽车摩托车销售企业按0.4%预征率按月预征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其个人投资者股息、红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按实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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