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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冀地税发[1998]66号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河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使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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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21:52:04
信息简介: 货代企业每半年申请领购一次发票,每次领购货代发票时,必须经当地省辖市地税局发票管理机关在《发票领购簿》上签章 ;省外经贸厅凭省辖市地税局发票管理机关在《发票领购簿》上签及的数量发放贷代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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