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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冀国税发[1998]162号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成立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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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21:51:48 |
| 信息简介: | 为加强税收法制工作,维护和监督国家税务机关依法行使税收执法权,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税收执法行为,保护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行政复议条例》,经研究,成立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及其复议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