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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冀国税进发[1998]15号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以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有关进项税款核算方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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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21:51:44
信息简介: 由于各市对出口企业以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加工生产的出口货物,其进项税额的核算方法掌握不一,现予以明确,并请统一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23号]第四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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