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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冀地税发[1999]34号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河北省人事厅 河北省监察厅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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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21:51:26
信息简介: 税务机关要普遍建立代扣代缴制度,依法明确各代扣代缴单位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完善代扣代缴的各项手续,加强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代扣代缴政策的宣传、培训。税务机关要加强对代扣代缴单位的监督检查,及时堵塞管理上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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