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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粤国税办函[2005]52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采集有关要求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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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1 16:1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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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对于使用企业电子报税管理系统的企业用户,在录入公路运输、内河运输、联运等3类运输发票抵扣清单时,必须在发票号码字段中,首先输入12位的发票代码,然后输入8位的发票号码,具体的操作界面和规则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