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冀国税函[1999]236号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河北省电力公司所属电力企业供发电环节增值税定额税率和征收率的通知[全文废止]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冀国税函[1999]236号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河北省电力公司所属电力企业供发电环节增值税定额税率和征收率的通知[全文废止]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21:51:04
信息简介: 经研究,决定从2000年1月1日起,对河北省电力公司所属南网电力企业发、供电环节增值税定额税率和征收率进行调整,即发电环节定额税率由规定的每千千瓦/时6元调整为每千千瓦/时4元,供电环节征收率由规定的5%调整为3%。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