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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冀国税发[2000]103号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工资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管理的通知[全文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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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21:50:33
信息简介: 经有关部门批准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办法的企业,其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的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以内的,经主管税务局核准,实际发放的工资可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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