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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津政办规[2022]6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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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21:48:19 |
| 信息简介: | 扩大“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至全部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中小微企业2022年内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