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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津人社规字[2022]8号 天津市关于印发《天津市实习生和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政策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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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21:48:12
信息简介: 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持与超龄从业人员签订的用工协议,到经办机构核准超龄从业人员未按月享受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后,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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