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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冀财税[2003]21号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非典型肺炎疫情发生期间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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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21:47:42
信息简介: 对单位发给个人的用于预防非典型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记入个人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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