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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冀国税函[2003]217号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所得税分离体制改革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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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21:47:42
信息简介: 各级国税机关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印发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1]3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02]8号)规定划分的征管范围,该管的一定要管起来,防止出现漏征漏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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