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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津财规[2022]8号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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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21:47:37
信息简介: 采矿权人开采完毕注销采矿许可证前,应当缴清矿业权出让收益。因国家政策调整、重大自然灾害和破产清算等原因注销采矿许可证的,采矿权出让收益按照采矿权实际动用的资源储量进行核定,实行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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