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冀地税函[2004]150号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执行《河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冀地税函[2004]150号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执行《河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21:46:34
信息简介: 本通知从2004年1月1日起执行。对以前实行查账征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这次重新鉴定后改为定率征收的,要从1月1日起计算应缴税款,再与上半年已征收入库税款进行核对,多退少补。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