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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津财综[2023]31号 天津市财政局 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非税收入需由财政部门办理退库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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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21:46:05 |
| 信息简介: | 监督评价局自收到资料齐全的退库申请后,原则上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加盖公章的《退库办理函》(见附件)、《天津市市级非税收入退库申请表》、原缴库清单等资料原件提供各区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