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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津工信财[2023]12号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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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21:45:33 |
| 信息简介: | 申请列入名单的企业应于2023年10月12日前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根据“2023年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申报入口”的弹窗进入相应模块,登录后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点击“办理入口”,按照提示进行申报,如实填报相关情况和数据,生成纸质文件,加盖公章,报所属区工信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