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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冀地税函[2006]57号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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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21:44:51 |
| 信息简介: |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省局制定的《河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 (冀地税函[2003]113号)和《关于贯彻执行河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冀地税函[2004]150号)一并贯彻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