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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冀地税函[2006]75号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在债转股改制过程中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是否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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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21:44:49
信息简介: 按照国家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企业进行改组改制活动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应计征企业所得税。企业经国家发改委(原国家经贸委)批准进行债转股,是其实施改组改制的重要形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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