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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冀国税函[2006]408号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的补充通知[条款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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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21:44:27
信息简介: 由于部分海关实行无纸通关,已取消装货单,出口企业如能出具由企业、海关、中国电子口岸三方签署的《无纸通关协议书》复印件的,可备案与装货单内容相似的单证,如托运单、下货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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