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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冀国税函[2007]183号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化河北石油分公司在统加油站使用企业衔头卷式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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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21:43:51
信息简介: 《石化加油站卷式发票》用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石油分公司系统所属加油站的所有零售产品,并实行逐笔开具发票制度。即其系统加油站不再使用手工货物销售发票,只批量发售《石化加油站卷式发票》,实行按季查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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