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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冀国税函[2007]343号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销售分公司和冀东销售分公司在系统加油站使用企业衔头卷式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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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21:43:46
信息简介: 各级国税机关要充分认识使用卷式发票的意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中石油河北分公司卷式发票》和《中石油冀东分公司卷式发票》的计划、调拨、发售和使用管理及旧版发票的清缴等项工作,并做好票表比对,加强税源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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