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津工信财[2023]16号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3年度11月-12月申报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津工信财[2023]16号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3年度11月-12月申报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21:43:40 |
| 信息简介: | 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