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冀财税[2010]64号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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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冀财税[2010]64号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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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21:40:55 |
| 信息简介: | 财政、地方税务、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加强配合,共同做好房地产税收征管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应积极支持房地产主管部门和地方税务部门间的信息化建设。地方税务、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加快推进住房管理和税收征管信息的联网,尽快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