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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津人社办发[2024]15号 天津市人社局 天津市教委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延长《天津市实习生和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有效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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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21:38:35
信息简介: 为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分散用人单位用工风险,实现与相关国家政策的衔接,经研究,决定将《天津市实习生和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津人社规字〔2022〕8号)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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