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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0号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皮毛[绒]加工行业增值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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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21:37:33
信息简介: 本办法所称皮毛(绒)是指从各种动物身上直接剥取的未经鞣制的生皮、生皮张及未经洗净的各种动物的毛发、绒毛和羽毛,具体范围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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