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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财政厅公告2015年第4号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跨地区经营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条款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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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21:36:38
信息简介: 实行预征率方式的总分机构均应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一个县(市、区)有多个分支机构的,可确定一个分支机构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负责本县(市、区)内全部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工作,按规定的预征率统一申报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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