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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石家庄高新区税务局长江税务所致房屋出租(承租)纳税人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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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21:00:52
信息简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租房屋增值税税率为10%,小规模纳税人出租房屋增值税税率为5%(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或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的,2019年1月1日以后,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或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的,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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